保研
保研的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送者不经过笔试等初试一些程序,通过一个考评形式鉴定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在一个允许的范围内,由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招生单位考核后录取为研究生。
简单来说,就是学校会给成绩优秀的同学资格,然后有资格的同学自己找心仪学校投简历(咱们学校保研的绝大多数都是 985)所以能保上什么学校是看自己的本领。
许多同学可能对保研有些或多或少的了解,咱们学校的保研率大概在 14%左右。
趣事
曾有个营销号在统计时打成 41%[1]。脚踩南大复旦西交哈工大浙大北航人大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合肥工业大学竟然排在校区第 8 名,保研率超过 40%,近几年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合肥工业大学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条件迅速发展在内读书的学生毕业后大多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这也导致报考合肥工业大学的学生人数持续增多,也让合肥工大的口碑提高,保研率升高。
不会有人看着这玩意报的合工大吧
详细情况请见:
特殊情况
- 第九条 符合第七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无需依据第八条参加综合评价:
- 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特等奖(排名前三)、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 获得“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金奖(排名前三)、或银奖(排名前二)、或铜奖(排名第一);
- 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排名前三)、或银奖(排名前二)、或铜奖(排名第一);
-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 作出突出贡献者。
注:如同专业符合以上五条之一者人数超过了专业推免生名额,符合条件(四)者优先,其余按平均学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综合评价
除特殊情况外,保研名额按综合评价给予。
- 第十三条 平均学业成绩是指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成绩以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为准)。
- (课程只包括培养方案里有的,除了大学体育以外自己选的都不算)
- 第十七条 平均学业成绩(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计算
- 第十八条 所有课程成绩均以修读该课程的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为准,如首次记载成绩为采用两级制的补考成绩,参照五级制成绩换算后纳入计算。
- 第十九条 采用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后纳入计算,其换算关系如下:
成绩(五级制) 成绩(百分制) 优 9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不及格 0
各种加分
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
获奖情况 | 加分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以下简称“三大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四位或第五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三位或第四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二位或第三位; 除三大赛事外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A 类赛事(以下简称 A 类赛事)(不含体育、艺术类)特等奖(金奖)排名前两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一位 | 4 |
三大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六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五,二等奖(铜奖)排名第四位; 除三大赛事外的 A 类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三位或第四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二位或第三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一位或第二位; | 3 |
除三大赛事外的 A 类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五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四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三位; 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B 类赛事(以下简称 B 类赛事)(不含体育、艺术类)特等奖(金奖)排名前两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一位; | 2 |
B 类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三位或第四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二位或第三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一位或第二位; | 1 |
B 类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五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四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三位; A、B 类赛事的校级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前两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一位 | 0.5 |
A、B 类赛事的校级赛事特等奖(金奖)排名第三位或第四位;一等奖(银奖)排名第二位或第三位,二等奖(铜奖)排名第一位或第二位 | 0.25 |
注:
- A、B 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
- 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
- B 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 A、B 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 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 不在 A、B 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 A、B 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 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规则
活动情况 | 加分 |
---|---|
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1 |
参与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名 2-4 位) | 0.5 |
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0.25 |
注:
- 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 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加分规则
发表论文及获发明专利情况 | 加分 |
---|---|
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 2-4 |
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 2 |
第一作者发表校定核心期刊论文 | 1 |
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0.5 |
注:
- 加分可累计;
- 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合肥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 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 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
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
竞赛(活动)情况 | 加分 |
---|---|
A 类赛事(艺术类)一等奖 | 2 |
A 类赛事(艺术类)二等奖、B 类赛事(艺术类)一等奖 | 1 |
A 类赛事(艺术类)三等奖、B 类赛事(艺术类)二等奖 | 0.5 |
B 类赛事(艺术类)三等奖 | 0.25 |
体育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活动)情况 | 加分 |
---|---|
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 | 4 |
A 类赛事(体育类)冠军 | 2 |
A 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 类赛事(体育类)冠军 | 1 |
A 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 类赛事(体育类)亚军 | 0.5 |
A 类赛事(体育类)前 8 名、B 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 | 0.25 |
- 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 不在 A、B 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重要文艺或体育赛事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或“(二)体育竞赛加分规则
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能力加分
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类相关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 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加 3 分。
- 参加学校认可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关活动主管单位(部门)认定,可获得加分,同一类型活动加分不累计。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 在国际组织实习时间超过 1 个月以上加 2 分;
-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 100 小时及以上(以“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为准)者加 0.5 分;
- 在假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批校级及以上立项,且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 0.25 分。